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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期间工资是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予以支付呢?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自己的工资是不是只能按照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予以支付呢?

2019-06-151 回答341 阅读0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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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的,《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 [1995] 309号) 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说明,病假工资待遇不能简单按照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执行。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基础上,应优先适用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在无其他依据判定病假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才可按照兜底条款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