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是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八部门确定的云南省首批化工园区之一,位于保山市区东南侧,保山产业园区南侧,距离保山市区约15公里,面积1.76平方公里,目前入驻企业为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是保山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化工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载体,以发展绿色硅化工产业为核心,以硅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良的国际化现代硅化工产业园区为总体目标,将建成为云南省新型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应急管理中心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机关辅助工作人员2名。第一年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保山产业园区长岭岗化工园区应急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辅助工作,经考核合格第二年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
(一)应急管理A岗1名;
(二)应急管理B岗1名。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急管理A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工类相关专业或化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情况下,一本大学毕业生或持C1证以上驾驶证、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2.应急管理B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工类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化学专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情况下,一本大学毕业生或持C1证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若无合适人选在A岗位增加招聘1人。)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写作功底;
4. 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 身体健康。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 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 经资格审核认为有其他不宜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基本待遇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
2.试用期满工资
应急管理A岗:8万/年(含五险一金);
应急管理B岗:12万/年(含五险一金);
(三)单位有食堂自愿缴费享用,符合条件的可帮助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在工作单位隔壁)。
四、报名地址、联系电话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线下报名地址: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人民路44号)云南成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线上报名邮箱:
(二)联系人及电话
1. 办公室:0875-2205612
2. 龙娟:13529555133(微信同号)
3. 高世嘉:13094350070(微信同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原价+复印件):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毕业证、学位证;
3.资格证(若有);
4.其他相关证件(若有);
5.报名登记表(跟联系人要)。
具备上述所列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五、资格审查、面试及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初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将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集中审核: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的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资格复审集中审核时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将参加面试,具体名单以资格复审后公示的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资格复审集中审核次日;
2. 面试地点:保山市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青堡路南段),需提前15分钟进场,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表现等额确定拟录用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1.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应在面试后5日内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2.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应在面试后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对象进入招聘公示环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可按面试表现递补一次。
(五)公示:拟聘用对象公示在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公众号及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公示栏,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作为招聘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要求
1 .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3.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